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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第八届税收电子化展览会参展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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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请签约参展企业按协议时间付款,并将汇款底单传至组委会,确保展位及广告。
2、为参展单位在会刊中刊登公司简介和产品介绍,请参展企业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注明公司地
址、电话和LOGO的资料(600字以内)和产品介绍(600字以内)E-mail至组委会,过期无法刊登。
3、征定彩页的企业,3月20日前将菲林片送至(尺寸210mm×285mm附打样稿)。
4、标准展台用电量超过5A220V,请将实际用电量于3月20日前报至组委会。
5、特装布展单位,请按照北京市消防局规定:3号馆展架高度不得超过2.8米设计;按照国贸
中心通知要求请展架公司于4月2日前到北京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用电
手续,领取施工证并交纳施工管理费和接电费。
国贸展览部电话:65052288转85280
6、组委会正协调拟将为参展企业提供电脑使用(2台/9米2),3月20日前通知。
7、3月10日前将为参展企业速递展览会参观请柬(20张)、参观券(100张/单位)。
8、展期主要会议:<>中国第八届税收电子化论坛;
<>代表省(市)税务信息化成果交流座谈会;
<>组织各省税务代表外出参观活动;
注:如参加会议请2008年3月与组委会联系。
9、3月20日前组委会将传真展前通知、
参展企业回执表。
10、参展企业如需其它服务项目,组委会可有偿协助办理。
组委会联系方式:
电 话:010-64178390/8391/8392/8393
传 真:010-64170002
联系人:崔 雪 (分机8006)
网 址:www.baoyige.com
E-mail:baoyige2008@163.com
中国第八届税收电子化展览会暨研讨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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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 委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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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年1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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